8月12日,广东省发改委官网发布的《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(2022-202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计划》)提出,广东将建设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走廊,2022-2025年广东将推广1万辆以上燃料电池汽车,“十四五”期间广东将布局建设300座加氢站。
布局300座加氢站
《计划》提出,以广州、深圳、佛山、东莞、中山、云浮为重点建设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走廊,重点支持电堆、膜电极、双极板、质子交换膜、催化剂、碳纸、空气压缩机、氢气循环系统等八大关键零部件企业以及制氢、加氢、储运设备企业在省内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。到示范期末,八大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进入全国前五。
在保障低成本氢气供应方面,除了推动加氢站内电解水制氢、开展氢气制储运新技术应用试点(清洁能源制氢,开展核电制氢、海上风电制氢、光伏制氢等试点)之外,《计划》明确,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考核中“氢能供应”奖励资金,按照示范城市群内车用氢气供应量奖励给加氢站;对加氢站终端售价2023年底前高于35元/公斤、2024年底前高于30元/公斤的,各级财政均不得给予补贴。
在加快布局建设加氢站方面,《计划》规定,“十四五”期间,广东省布局建设300座加氢站,其中示范城市群超200座;鼓励建设油(气)氢合建站;支持自用加氢站建设;统一加氢站建设补贴标准——对“十四五”期间建成并投入使用,且日加氢能力(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的加气能力计算)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给予建设补贴。
■ 属于油(气)氢合建站、制氢加氢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站的,每站补贴250万元。 ■ 属于其余固定式加氢站的,每站补贴200万元。 ■ 属于撬装式加氢站的,每站补贴150万元。
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
信息来源:中国工业报